针对当前高温(超高温)雨季天气特征,市安监局提醒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加强防范,确保生产经营安全:
一、室外温度超过35℃时,企业要合理调整职工工作时间,避开高温作业时段,尽量不安排露天的长时间作业。在作业场所、休息室等场所,要配备常用的防暑降温用品。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设备、设施必须认真落实防爆、防雷电、防泄漏措施;露天储罐要严格实行喷淋降温措施;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不得超量存储,并要加强巡查,确保库区通风、降温设施和储罐冷却喷淋、报警装置完好有效。
三、危化品运输单位要尽量避免高温时间段运输,防止因高温车辆自燃或危化品燃烧、爆炸、泄漏、中毒等事故。要加强对运输车辆车况的安全检查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确保运输安全。
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执行作业票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对受限空间进行通风、检测,作业人员要正确配备并使用防护用品,作业现场要设专人监控。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要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求救,禁止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五、要严防高温天气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对人员密集场所、危旧房屋、老旧厂房、建筑工地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检查并采取严格的预防措施,严防因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用电超负荷等引发火灾。大力宣传安全知识,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六、超40℃高温天气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停止户外施工作业,可适当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以此增强从业人员事故防范意识,提升安全化、程序化、规范化操作水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焦作市安全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