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道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沁阳市人民检察院注重依靠群众,迅速查办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目前,被告人鲍某某已被判处刑罚。
沁阳市检察院在接访中,接到该市某村群众举报村干部鲍某某暗箱操作青苗补偿款、账目不公开、涉嫌侵占或贪污村里及国家公共财物。面对性质不明、关系复杂,且关系到农村、农民切身利益的案件线索,该院领导高度重视,立即作出批示,迅速对此举报线索展开侦查。侦查中,办案干警采取多种措施,迎难而上、精心策划、周密安排,在极短的时间内查清了案件事实,并依法进入法律程序。目前,鲍某某已被判处刑罚。该院通过办理此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