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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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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行动
集中整治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公司等投资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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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李秋 实习生王建霞)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投资类企业经营活动,即日起,市发改委、市工商局联合开展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行动,集中整治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公司等投资类企业。

  据了解,此次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是:是否超经营范围从事借贷活动、是否吸收公众存款、是否无照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等。排查整治期间,各县市区发改委和工商管理部门将按照风险程度,将投资类企业分为正常、风险、涉嫌非法集资和无经营活动四种类型进行分类监管。

  按照要求,两部门将区分不同类型投资企业实施妥善处置。支持正常类的投资企业发展;加强风险类投资企业的风险监测和预警,督促其制订风险防范处置预案,每月上报处置预案执行情况和企业运营情况,直至风险排除;对查出的涉嫌非法集资类的投资企业,将第一时间移交所在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对无经营活动类的投资企业,将按照工商登记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投资类企业信息库,从2014年7月1日起,新设立的投资类企业,必须在工商注册登记后20个工作日内到当地发展改革委进行登记;之前已设立的投资类企业,必须在2014年8月31日前到当地发展改革委进行登记。实行信息披露制度,公布企业注册资本、主要从业人员、经营业务和备案、登记等情况,将逾期不备案的企业视为“规避”监管并予以披露。市发改委设立举报电话:3569023、3569030,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

  市发改委相关人士表示,此次开展专项排查行动,旨在及时发现问题,加大对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政府监管、约束、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工作机制,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防范能力,促使投资类企业步入规范健康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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