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节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7月20日设立为我市“农民工节”,广大农民工从此有了自己的节日。
今年是我市第九个“农民工节”。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各级各部门从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采取多种措施,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了农民工工作健康稳步发展,农民工的作用和贡献得到普遍认同,农民工务工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市总工会指导建筑企业建立了心理辅导室,帮助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提高心理适应能力。同时,以农民工等为主要对象,采取自办、联办、委托办等形式,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帮助农民工掌握了一技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