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石庆凯)为改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从4月30日起,我市开展了“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截至6月底,城区共完成露天有烟烧烤清理整顿431处,完成餐饮门店清洁能源改造1284家,完成餐饮门店油烟净化器安装727家,完成施工工地防扬尘整治74家。餐饮业实现了电、气清洁能源炉全部取代了传统煤炭,烧烤摊实现了无烟化,建筑工地实现了绿色施工。
强化组织领导,打造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强力引擎。我市自开展“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市长张文深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担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有关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各城区、各有关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焦作市“2014蓝天雷霆”大气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职责分工,市直各部门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切实做好专项行动工作组织和落实工作。各城区也进一步制订方案,分解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定责任人、定进度、定时限。全市形成了横到边、竖到底的大气整治工作网络,做到工作有计划安排、有目标要求、有奖惩办法,确保了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政府主导、环保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大气综合治理模式已具雏形。大气污染防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齐抓共管、共同努力。焦作市政府成立了市蓝天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加强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大气综合整治各项措施。各级各部门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自工作。环保部门做好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强监管执法,做好餐饮门店清洁能源改造和油烟整治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考核奖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重点抓好建筑拆迁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并大力推进集中供热供气工程建设;城市管理部门做好露天烧烤、交通运输扬尘、垃圾焚烧、道路清扫扬尘的专项整治工作;工商部门牵头做好市场内烧烤摊点的整治工作;公安部门制订落实机动车管理措施和黄标车、老旧车限行方案;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公交车、营运车辆的黄标车整治工作;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财税补贴激励政策,对大气污染防治政府项目和清洁生产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重点行业、重要领域实施以奖代补;南水北调城区段办公室、商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也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实施督导、汇报、通报、考核等压力传导机制,做到履职尽责,抓好任务落实。制度是工作执行的保障,我市注重从七方面入手:实施目标责任制。城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向市政府递交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各城区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施工作汇报会制。每周召开一次汇报会,各单位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工作经验,针对工作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重点。实施工作台账和通报制。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时间要求、工作标准,进度在《焦作日报》、焦作电视台等主要媒体进行排名通报,增强责任单位社会责任感。实施督导制。采取分片包干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每周至少到督查区域开展2次以上专项督查,做到了白天查与晚上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检查相结合,以晚上查和暗访检查为重点。实施考核奖惩机制。将专项行动纳入政府环保目标管理,对未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采取通报批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度环保目标扣分、“一票否决”等处理措施。实施以奖代补,对工作开展好,考核排名靠前的城区政府或管委会,安排资金实施以奖代补。全市对工作突出的单位拿出80万元进行了奖励。实施财政挂钩制。对饮食服务业清洁能源改造、烧烤摊点整治清理等工作不到位或出现反弹的,对当地财政实施罚款扣缴,严格考核兑现。实施媒体监督制。将专项行动方案和各单位、各城区的职责任务在媒体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对施工扬尘、烧烤整治,交通扬尘、冒黑烟车辆整治等一些群众关注度高的问题,当地新闻媒体全程参与,跟踪报道。
强化执法监管、公众监督,汇集社会正能量。去年,“两高”出台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今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环保厅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我市充分用好这一利器,统筹协调环保、公安和司法等方面的力量,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整治,决不手软。同时,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宣传,积极引导绿色行动,集全社会之力,从细节入手,从小处着力,汇聚每个人的微小能量,焦作电视台、焦作广播电台、《焦作日报》等当地主要媒体均开设专栏,宣传环境科普知识,全程安排专职记者跟踪报道专项行动。广大人民群众也通过12369环保举报电话、政府在线、政府网站等,积极参与其中,强化了公众监督,督促了社会法人自觉履行环保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全社会初步形成了社会媒体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