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专家对“新环保法”的亮点进行了解读。
第一,立法理念有创新。比如里面提出了生态文明,围绕生态文明进行制度建设,围绕生态文明采取一些硬的措施,考核机制,采用环境信用制度,法律责任很严格等,执法理念有创新。相比1989年《环保法》理念有新的突破,1989年的《环保法》还是经济优先,促进经济发展,“新环保法”通过的,立法方面好得多。
第二,技术手段加强了。老的《环保法》在科技、教育培训方面一句话就带过了,这次刚刚通过的《环保法》,在经济投资、教育、科技等方面,比如加强环境风险调查,比如中共党中央进行的基础研究,包括环境的风险评估,评估之后有利于环境标准的出台,这是第二个技术手段加强了,包括环境信息建设。
第三,监管模式开始转型。传统的环境保护以1989年《环保法》为典型,它的环境监管是以点源为基准,一个个企业去监管,我们现在的环境污染是区域性、流域性的,包括农村的面源污染。《环保法》修改,产生了一些流域、区域的调整方法,比如对农业的面源污染,比如屠宰、养殖,它要求屠宰场、养殖场的选择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因为它容易产生面源污染,包括农村农药化肥施用也有选择和规定,大气雾霾、水流域污染专门作出了规定,水和大气的联防联控机制,对节约水进行了专门的调整。
此外,引入了许可管理,《水污染防治法》里有,许可证应该是综合性的许可证,包括水、大气、固体、噪声等。《环保法》作为基础性的法律,这次在全国人大定调是基础性的法律,对许可管理作出了综合性的规定,因为现在企业整个经营成本总体是比较高的,比如有的企业开张要作影响评价,比如有环境影响评价,安全的,消防生产的,职业卫生的,水土流失的等,加起来有六七个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