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市结合实际,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新设立企业“四证一章”部门联动两日办结工作实施方案》。昨日,记者就新设立企业如何办理“四证一章”有关事宜,采访了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卜庆正。
问:推行“四证一章”两日办结工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四证一章”是我市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又一重要举措。此举旨在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加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力度,加快我市经济转型示范市建设。
问:何谓“四证一章”?
答:“四证一章”指的是工商部门负责办理营业执照,质监部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办理税务登记证相关工作,公安部门负责办理公章刻制备案工作。
问:我市实施的“四证一章”方案适用范围多大,包含哪些具体内容,何时开始实施?
答:本方案适用于焦作市所辖的六县市、四城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内所有新设立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刻制公章(即“四证一章”)的办理工作。新设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国有企业办理“四证一章”由有关部门参照本方案实施,并在两日内办结。本方案自2014年7月21日试运行,8月1日正式实施。
问:新设立企业在办理“四证一章”前,要做哪些准备工作?
答:新设立企业办理“四证一章”前,须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和有关前置审批工作,同时提交申请办理“四证一章”的全部申请材料。一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人先行在工商窗口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二是前置审批事先完成。对经营范围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首先取得前置许可的事项,由申请人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有关部门窗口申报办理。三是申请材料一次告知。综合窗口为申请人提供联动办理“四证一章”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和办事指南。申请人在有效期内备齐“四证一章”申请材料,即可进入“四证一章”联动办理程序。
问:新设企业在办理“四证一章”过程中,有关部门要遵守哪些操作规程?
答:我市对新设立企业“四证一章”的办理,实行“一口接件、全程协办、部门联动、统一发证”的运行机制。自正式受理开始,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营业执照、刻制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等事项。
具体来说,一是一口接件。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协助申请人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和整理申请材料。二是全程协办。综合窗口帮助申请人向相关窗口提出申请,将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分别送达工商、质监、公安和国税、地税窗口,并负责全过程综合协调、督办。三是部门联办。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窗口同时受理“四证一章”申请材料,实行部门联动、即收即办。工商窗口负责办理营业执照,公安窗口负责完成公章刻制备案工作(中外文并刊印章的备案审核在焦作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质监部门窗口负责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部门窗口即时办结税务登记证等相关工作。四是统一发证。综合窗口通过内部流转,将营业执照、企业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收齐后,统一发给申请人,申请人签署认领手续。
问:为使新设企业能够高效办理“四证一章”,我市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哪些具体工作要求?
答:我市要求有关部门要精心谋划、科学组织,并实施新设立企业“四证一章”部门联动两日办结工作机制。一是整合相关审批资源。在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设立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服务窗口,开展“四证一章”审批办理业务,市行政服务中心有关窗口应做好相关工作。二是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各县市区要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并认真解决好工作人员问题。三是开展全程协办服务,综合服务窗口负责协助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并送达相关窗口,督促、协调各窗口按时办结相关事项,并将“四证一章”送达申请人,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组织工商、公安、质监、国税、地税等部门对综合服务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度。各相关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要强化限时办结责任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办事效率,确保新设立企业“四证一章”部门联动两日办结。
问:如果新设企业办理“四证一章”遇到问题,可通过什么渠道进行投诉?
答:如果新设企业在办理“四证一章”过程中,遇到推诿扯皮现象,或者对某项工作不满意,或者在具备前置条件下,没有在两个工作日办结,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投诉。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办公室电话:(0391)3568562;市行政服务中心监督科:(0391)3568555。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