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7月18日,全区规范村级事务监督管理会议在示范区电视电话会议中心举行。会议传达了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出台了《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意见》《示范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示范区第八届村委会换届离任干部审计工作方案》和《示范区村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据悉,示范区在规范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工作中,将依据方案把需要规范的问题进一步具体化,把要明确整改落实的内容实行项目化管理,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间要求,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在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干部行为的基础上,示范区积极创新监督管理方式,破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升群众对农村工作的满意度,推进农村和谐稳定。凡工作不落实,或日常指导、管理、督查不力影响落实规范村级事务监督管理工作整体推进的,有关部门将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