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女士和朋友带着各自的儿子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的温泉一日游,原定8时20分出发的大巴,因几名乘客迟到,9时才出发。到达景区后,于女士询问随车导游,既然出发时耽误40分钟,那么返回时能否相应推迟?“导游没说话,我们以为她同意了。”于女士说,当天16时45分,4人从温泉出来后,却发现大巴已按原定时间于15分钟前开走了。
随后,于女士多次打电话给该旅行社求助,都未得到解决。最后,于女士一行自费300元返程。
针对此事,相关律师表示,游客买票出游,旅行社和导游对其负有清点和通知责任。因导游没有清点人数,或没有及时广播、电话通知,造成游客滞留,旅行社方面需要承担责任。于女士可向旅行社方面索取相应赔偿。
旅游关爱,就在您身边!
焦作市旅游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