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娟)7月22日,示范区为困难群众购买商业保险的配套资金29.3446万元安排到位,将辖区符合条件的5404名城乡低保对象和575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商业保险范围。7月23日,商业保险公司开始办理第一批理赔业务,现场为示范区10名城乡低保对象办理理赔手续,共赔付资金10.9568万元。
此次困难群众参加商业保险,是示范区为解决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构筑由城乡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商业保险构成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商业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为困难群众购买。目前,为提高办事效率,让受助群众少跑路,商业保险经办机构正在搭建“一站式”计算平台,今后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即可结算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