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赵向东、吕大林)为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让群众最大限度享受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成果和实惠,进一步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8月1日,市住建局党组召开落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会议。系统各单位负责人、机关全体、二级机构班子成员、直属企业负责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会议主要精神,宣读了省纪委《关于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以及《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醒约谈制度(试行)》。
为切实把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抓实、抓好,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长占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
要强化领导责任。重点发挥好三个作用。首先,要发挥一把手第一责任人作用。局党组班子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实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其次,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要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局班子成员在分管业务范围内也是第一责任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第三,班子成员要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责任意识,带头廉洁自律,种好“责任田”,守好“主阵地”。
要强化管理责任。要勇于担责,盯住分管范围内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岗位、关键人员,发现问题敢于纠正,该处理的必须处理,该纠正的必须纠正。要掌握方法,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对分管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进行教育提醒。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红线,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要强化追究责任。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坚决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必要时对其主要负责人给予组织处理或者调离重要岗位。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蔓延的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单位党委、纪委责任,依纪依法予以追究。
要强化纪检监督责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勇于履行监督责任,落实好三个监督职责,即:协助局党组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首要职责,督促检查科室、二级机构和直属企业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职责,开展好执纪监督工作的专门职责。
建立检查考核机制。重点是结合有关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比如建立局党组、二级机构和直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任前考廉制度、工程项目双推双优制度、考核问责制度以及廉政约谈制度等;有效建立市政工程建设、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业监管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的岗位权力风险防控机制。
最后,赵长占还就市住建局如何配合做好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建立起“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机构履职,一个印章签批”的审批新机制,为建设经济转型示范市和美丽焦作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