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过去,企业或单位建立创新工作室和发明新成果时,都是进行奖励。如今,解放区总工会把单纯的奖励改为以奖代补,推进职工技术创新活动深入开展。近日,该区总工会专门下发《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和创新成果以奖代补办法》,作出了具体规定。
该区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和创新成果实行以奖代补的对象包括:全区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和在经济技术创新中获得的优秀创新成果。评选范围有两个方面,一是创新工作室的评选:已建成的创新工作室或在建的创新工作室,符合市总工会《关于规范全市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和解放区总工会《关于推进全区职工技术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意见》要求的;创新活动开展得好,有标志、有场所、有设施、有团队、有制度、有经费、有台账、有项目、有课题、有成果。二是创新成果的评选:设备、工艺改造中的创新成果;新材料、新产品开发应用中的创新成果;研发新工具、改进操作方法中的创新成果;推进节能减排中的创新成果;职业安全与卫生、环境保护中的创新成果;其他技术领域中的创新成果。
奖励标准主要包括:对创新工作室的补助,即每年验收一次,对新创建的、达到市示范创新工作室验收标准的,由单位申请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区总工会一次性给予科研经费补助或奖励3000~5000元。对创新成果的奖励,即区总工会每年对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进行区级评选,给予一定数额奖励,并择优向市级、省级和国家级推荐评选和表彰;获得市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的,除市级奖励外,区总工会再给予一定数额奖励;获得省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的,除省级奖励外,区总工会再给予一定数额奖励;获得国家级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奖的,除国家级奖励外,区总工会再给予一定数额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