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勋、付凯明)8月4日上午,示范区召开班子会议,深化乡镇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充分调动乡镇办事处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示范区管委会主任郑秋红及示范区、高新区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据悉,此次深化乡镇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要求,理顺财政分配关系,完善激励调节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办事处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建立有效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机制,促进示范区财政经济又好又快增长,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在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框架下,实行“划分收入、核定收支、超收分成、自求平衡”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坚持财权、事权相统一原则,合理划分财权事权,充分调动乡镇办事处当家理财、增收节支、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保障乡镇办事处既得利益和正常运转需求。坚持依法理财、从严治税原则,严格按照财政体制确定的收入范围组织收入,强化财税监督,维护财政体制的严肃性。坚持公平、合理、均衡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乡镇办事处收入范围,合理确定收支基数,尽可能缩小乡镇办事处间财力差距,促进乡镇办事处经济协调、均衡发展。坚持收支挂钩、以收核支原则,根据年初确定的收入目标及支出总额确定收入返还比例,按照每月实际收入数核定支出返还数额。改革划定了财政收支范围,核定了财政收支基数,明确了结算办法,制定了激励调节机制。该方案从今年9月份全面实行。
郑秋红在讲话中说,经过深入调查,目前,乡镇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一是乡镇办事处没钱办事,财权和事权不相同;二是不能充分调动乡镇办事处关心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她指出,为适应区划调整客观需要,理顺区与乡镇办事处的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办事处培植财源、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经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乡镇办事处财政管理体制。她要求认真核算收入、支出、任务、分成比例、财力等,在审慎的基础上稳步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