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市中级法院立行立改已解决的部分问题和下一步计划整改的部分问题向社会予以公布和承诺,接受社会及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0391)3386036、3386112。
一、已整改的问题
1.部分干警纪律作风和司法作风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了《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和《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巡回审判的实施意见》。二是升级改造两级法院诉讼服务大厅,认真落实诉讼服务中心各项便民服务措施,坚持法庭便民小黑板制度,告知法官动态,方便群众联系。三是加强审务督察,5次组织人员深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对工作纪律、工作日中午禁酒、公车私用和诉讼服务大厅、庭审情况、小黑板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及时整改。四是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巡查制度,每周由带班领导带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对机关人员的考勤和在岗情况、机关安全保卫情况、环境卫生和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情况、信访立案接待情况、庭审情况等进行巡查,通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部分干警廉洁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建立亲情寄语警示牌,召开家属话廉恳谈会。每位干警家属给干警书写廉政寄语,干警对家属寄语写出感悟,将家属寄语和干警感悟制作成廉政警示牌,置于干警案头,时时提醒干警强化廉政意识。
3.部分干警司法为民意识不强,对农村弱势群体保护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保护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合法权益活动。全市法院共受理涉“三留守”人员案件1693起,审结1690起,结案率99.8%,涉案人员2105人,涉案金额4196.59万元;其中巡回审判85件,庭审直播112件。两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走访慰问留守老人163人、留守儿童105人。市中院干警和基层院班子成员分包乡镇88个;基层院干警包村1826个;全市法院为“三留守”人员进行法制宣传175次,办实事208件。二是开展农民工维权法律宣传月活动。35次组织干警到建筑工地给农民工做普法宣传,发放法律知识读本800余本,发放传单15000余份,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法律素质;13次组织优秀青年法官组成“关爱农民工青年法官志愿服务队”,深入建筑工地进行现场普法;两级法院在辖区内各个工地设立农民工维权示范岗,并为每个工地配备一名青年法官志愿者,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为农民工筑好司法维权直通车;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3条。
4.司法公开力度不够大,信息化水平不够高
整改情况:大力开展司法公开年活动。今年年初以来,两级法院共进行庭审视频直播494次,裁判文书上网2302件;开播微博、微信、微视“三微一体”及手机报,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上传网络拍品21件,成交3件,最高溢价率达31%。
5.部分青年干警不善做、不会做群众工作
整改情况: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由德高望重、经验丰富的法官一对一对35岁以下且进院不到2年的干警进行传帮带。目前,已经为第一批18名年轻干警安排了18名导师进行辅导。
二、计划整改的问题
1.部分干警对当事人冷横硬推,存在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制度,加强对全院干警遵守工作纪律、改进作风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二是开展“让当事人见到法官,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让当事人充分表达与案情有关的观点和意见。三是适时集中通报一批全市法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问题。四是加大追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责任人:陈红岩(纪检组长)、谢华海(副院长)
完成时限:7月30日
2.一些案件当事人因诉讼多次往返,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升级改造诉讼服务大厅,认真落实各项便民服务措施。二是不断规范完善人民法庭悬挂便民小黑板制度,告知法官工作动态,方便群众联系。三是加强巡回审判,选择典型案件到案发地开庭。
责任人:张利学(副院长)、赵志峰(副院长)
完成时限:12月30日
3.一些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执行难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建立执行快速反应机制。二是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强化内部监督。三是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集中整治执行工作和执行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责任人:薛拥复(执行局长)
完成时限:12月30日
4.一些案件久拖不决,办案周期过长,超审限或隐性超审限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隐性超审限案件专项评查工作机制,对工作责任心不强,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不予办理的责任法官,按照相关规定问责处理,并督促其及时整改问题,限期结案。
责任人:赵志峰(副院长)
完成时限:7月30日
5.涉诉信访量居高不下,特别是赴省进京、越级访较多
整改措施:开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处理活动,采取逐案评查、逐案落实的办法,评查全市2013年之前的涉诉信访老案和2014年交办的赴京到省访案件,实现2014年赴京到省访量比2013年下降50%,有效扭转我市涉诉信访被动局面。
责任人:谢华海(副院长)
完成时限:9月30日
6.仍存在使用办公用品、就餐不够节俭以及“三公”消费较高等现象
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制度。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因公出国(境)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住房、用车等工作生活待遇及职务消费等方面的制度。开展文明餐桌行动,订立文明就餐公约,组建文明用餐监督员队伍,开展每月“文明之星”评比,开展反对食品浪费志愿者行动,建立勤俭节约长效机制。
责任人:孙兰华(党组成员)、李长起(党组成员)、赵 辉(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完成时限: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