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 通讯员夏雷)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了解到,从8月7日至9月30日,我市对农业生产用电中的浇地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降低0.1元/千瓦时,国省道、县城以下加油站0号柴油价格在国家定价基础上降低0.05元/升。
近期,我省旱情严重,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威胁。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旱工作要求,省发改委出台相关规定,决定在抗旱期间(2014年8月7日至2014年9月30日)对农业生产用电中的浇地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基础上降低0.1元/千瓦时,对国省道、县城以下加油站0号柴油价格在国家定价基础上降低0.05元/升;加强农村用水价格管理,认真落实农民农业用水和生活用水免征水资源费政策;农业灌溉用水,要严格按现行规定标准执行,严禁借机加收其他费用。
市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我市农业用电价格、柴油价格、农村用水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各县市区进行督导检查。群众如果发现抗旱期间涉农违价行为,可拨打24小时价格举报热线电话“12358”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