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地税 送达公告字[2014]第1号
河南亿万置业有限公司、焦作市物资供应公司等七家企业,郭锦波等三名自然人:
因直接送达、委托送达和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焦作市解放区地方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解地税限改〔2014〕202号至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责令你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携带相关涉税资料到焦作市解放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人民路499号时代雅居楼下)办理纳税申报。
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向你送达《焦作市解放区地方税务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解地税限改〔2014〕202号至211号)。
公告的纳税人名称见附件。
焦作市解放区地方税务局
2014年8月13日
附件:
受送达名单
河南亿万置业有限公司
顺德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合社
薛治安(身份证号:410802194806110518)
河南汉维置业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焦作市科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焦作市物资供应公司
焦作市巨基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铁路局月山工务段
严露洁(身份证号:410802197104262545)
郭锦波(身份证号:41080219700213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