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对于无证经营门店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现象的治理,是城市管理中一个难点工作。在我市开展的有关市容秩序、建筑垃圾、市政设施、背街小巷的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一些店面存在手续不全的情况,甚至有的没有任何证照手续,其中有餐饮店、门窗加工店、洗车行、鲜花礼品店等,特别是一些餐饮店店内经营面积十分狭小,摆不下几张桌,根本不具备餐饮经营条件。
这些无证经营门店该如何管理呢?8月15日,社会各界人士就此话题向记者表达了各自的看法。
山阳区城管局城管三大队队长王四平:在山阳商城大部分的沿街饭店都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并且这些店面的店内面积非常小,根本不符合饭店经营的条件和要求,只能通过店外经营增加收入,这样对城市管理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只能通过死看硬守进行治理,一旦没有人员盯守,违规现象很快就会出现。
市东方红广场东巷居民:对于无照、无证经营的门店治理,单凭某一个部门很难进行彻底取缔,只有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才能得到彻底整治。其实,无证经营门店的治理工作虽然有些难度,但并非没有彻底取缔的先例。今年5月底,由山阳区政府牵头,该区城管、公安、环保、工商、卫生、街道办事处、食药局、环卫处等部门联合执法,关闭了市东方红广场东巷沿街17家无证餐饮门店,取缔了36个沿街占道摊点,拆除了29个沿街占道大棚。对于市东方红广场东巷的整治工作,让我们看到了多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对于整治无证经营门店的执法力度。
解放区焦北街道幸福街社区主任刘小庆:很多门店之所以进行无证经营,一方面是因为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为了早日获利,在未取得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开始经营,或者是根本不想办照,以各种方法逃避执法检查。对于无证经营门店的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缺乏协调机制是致使无照经营监管不力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部门间缺乏协调、就容易出现各部门间配合脱节、相互推诿的情况。
网友“小李飞刀”:对于无证经营的摊点应该坚决取缔,否则就是对合法经营的门店的一种不公平待遇。此外,一旦出现纠纷、事故,无证摊点一走了之,相关受害者很难进行维权。规则之下理应人人平等,没有规矩难成方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就是为了约束相关经营单位进行合法规范经营。试想,如果大家都不遵守规则,我们的市容秩序将一团糟。
市政协委员董世坤:对于无证经营的门店,应该从源头上进行把关,建立无证经营跟踪督查制,相关单位要对本辖区内、无证经营的商户实行动态跟踪监管,要逐街、逐路、逐户、逐门店清查,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发现违法经营现象,可以多部门联合,进行坚决取缔。
市苍穹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春:一些门店没有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卫生许可证,违反了行政法规,而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应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护相关权益,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对于无证经营门店的治理属于行政行为,相关部门应该履行各自的职责,对自己所负责的辖区门店,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现有问题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果因为相关部门不作为出现问题,相关负责人还有可能造成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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