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崔鹏煜)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14年全省环境监测任务的通知》,依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技术导则(修改稿)》和《2014年全国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要求》,近日,市环境监测站积极开展农村环境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2014年,我市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对象选择在修武县境内远离城市规划区,不在工业集聚区,具有代表性的粮食、蔬菜种植基地的农村村庄。根据农村主要生产方式和主要污染来源,将村庄划分为生态型、种植型、养殖型、牧业型、工矿企业型、商业旅游型和其他类型7个类型,城中村不作为监测对象。经过现场勘察,确定1个静态村,即云台山镇岸上村,村庄类型为商业旅游型;确定2个动态村,即高村乡东黄村和郇封镇小营村,村庄类型分别为种植型和工矿企业型。
农村环境质量监测包括修武县县域和村庄两部分。县域监测以县域整体作为监测区域,监测地表水水质和自然生态状况。村庄监测为点位布设单元,监测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水质和土壤。参加“以奖促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村庄必须进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水水质监测,监测频次为环境空气连续5天/次、1次/半年,地表水、饮用(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地水质1次/季度,土壤静态村1次/5年,动态村1次/年。
2014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对象选择在太行水厂周庄和新城水厂小庄周围监测区域,每个监测区域共布设5个土壤采样点位、10个监测点位。监测项目为土壤理化指标pH值、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无机污染物如镉、汞、砷、铅、铬、铜、锌和镍,有机污染物如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
此两项工作将为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周围土壤质量提供理论依据和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