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23日,沁阳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推进会召开。该市市委书记魏新洪强调,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自觉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责无旁贷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力支撑、保护爱护干部的重要举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好“四个沁阳”提供坚强保障。
该市市委副书记、市长毛文明主持会议。该市领导唐自立、李伟、栗爱民、王晓生、许国顺、王瀛、张玉红、崔卫红等出席会议。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严格执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要求,学习贯彻省、焦作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就如何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魏新洪在讲话中要求:
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增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担当。一要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负的政治任务。二要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有的政治纪律。三要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尽的政治责任。四要始终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具的政治素养。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真正重视起来,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应具的政治素养,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突出工作重点,坚定不移地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一要厘清责任内容,明确职责分工。二要担当主体责任,坚持主责主抓。三要落实监督责任,突出主业主责。
严格落实责任,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一要加强督导检查。二要完善考核机制。三要加大问责力度。
会议传达了全省落实“两个责任”座谈会精神以及焦作市落实“两个责任”推进会精神;宣读了《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和《中共沁阳市委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
(王长东 郅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