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郭女士
问题陈述:2011年,我在位于民主南路与丰收路交叉口西南角锦绣江南通过按期付款买了一套房子,合同规定去年4月份就可以交房了,可到现在开发商还没有履行合同。请问,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行动记者:张 璐
行动结果:针对郭女士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我市有关部门。据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站负责人说,根据《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等法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需满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要取得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