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明霞)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我市开始向社会征集第三批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0日。
此次见习单位申报的条件为: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效益,有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积极性;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技术岗位或提供有助于高校毕业生积累经验的一般性工作岗位;有专门的见习管理办法和指导人员、完备的见习计划及考核制度;能够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不低于焦作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满可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留用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
据了解,见习期间,政府将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人均每月700元的基本生活补助。
“见习补贴资金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申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对资金申报、拨付、使用过程中虚报、谎报见习人员人数及期限,骗取、套取就业见习补贴资金等违法违纪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见习单位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市人才交流中心相关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