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金桂香 通讯员程道忠)记者从9月5日和9日市财政局召开的科级以上干部会议和全局人员大会上获悉,该局推出四项举措,切实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订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财政系统2014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作出安排。
该局提出,要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基层服务月”活动,在继续深化“百人千企谋发展、我为纳税人服务”和“千方百计理好财,我为当家人服务”的基础上,按照创建活动要求,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走基层、听民意,察民情、办实事”活动,组织广大财政干部到财政所、农村、社区和基层单位进行座谈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整改解决,着力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服务经济转型,使公共财政服务人民,确保民生资金用到老百姓身上。
要结合承诺践诺活动,规范财权运行。积极开展承诺践诺活动,结合工作职能,向社会作出承诺,并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公开。逐步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通过晒职能、晒权力、晒程序,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规范财权运行,力促“财权入笼”。
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特别是参评科室、二级机构要高度重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做到评议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按照评议工作要求,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切实搞好监督检查、民主评议、综合考核等工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评议工作机制。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全市财政系统的监督指导,推进评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要严肃评议纪律,严格责任追究。要始终把严守纪律作为搞好评议工作的重要保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开的要求开展评议活动,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对县(市)区财政部门在本地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被评为差等级的,取消当年市财政局组织的财政系统各种评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