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南宁永新派出所钓鱼执法黑幕》的帖子在网上热转。该发帖人称,自己被当地警方“钓鱼”信用卡“套现”后,以“送去坐牢”相威胁,逼她再钓“下家”,最后不得已向警方缴纳了近2万元罚款,却没有得到任何收据。
据了解,发帖人名叫吴良彩,是一名身怀六甲的29岁孕妇。在实名举报涉嫌钓鱼执法的警察后,她被立案成为犯罪嫌疑人,目前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观点1+1】
@吝时工:很显然,这个案例中,钓鱼执法是当地警方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的工具,侵犯了公民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执法者的形象。把权力关进笼子里,音犹在耳。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将害群之马彻底清除,让依法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
@金卫www:钓鱼执法直接考验一个国家执法部门的公信度。在法治社会,谁能容忍这样的情况存在?知法犯法,百姓如何过得安稳?政府更应该健全监督机制,让法律更好地为人民谋“福利”。
@单建华江苏:为什么人们要靠网上发帖来满足利益诉求呢?我们需要思考这背后的原因。
@4贪官:对此,有关部门应认真查实。如果帖子是真实的,应马上查处;如果是虚假的,也应及时辟谣。但是,如果真如网上帖子所说的那样,那么,当地警方太可怕了。当今社会是讲法律的时代,如果警察知法犯法,更应该严惩!
@菏泽新志:执法跑偏是因为有关部门缺乏对警方的有效监管,某些冤假错案的导火索往往就和警方造假密不可分。所以,想办法如何监管警方迫在眉睫。
@孙友祥815:求真相?在没有权威部门发布事实真相前,我们还要注重真实性。倘若真实,在当前反腐倡廉的大环境下,知法犯法者还用如此卑劣的手段执法,就有点不识时务了。
@亲比恒之:“钓鱼”恐怕不仅钓的是政绩,更是利益。常言道,直钩垂钓,愿者上钩。“钓鱼”的手法不高明,但最终也是各得其所。希望全民监督和有关部门的监管都能与时俱进。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邵成军:媒体报道了,她也许就安全了,公开是公正的前提。
@嘿-冬小云:这是在贼喊抓贼吗?如果她自己没有问题,怎么会被实名举报呢?
@繁星一粒:不是“鱼”,怎么会被钓到。执法人员的不法行为应该受到处理。但这条“鱼”的问题,也应受到处理。
@我只陪你一起疯:钓鱼执法固然可恶,但如果当事人能够提高警惕,少一点贪念,不帮别人套现谋取利益,那么,就不会有之后的情况发生了。因此,长存戒备之心,戒除贪念才是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
【下期话题】
短暂的“树生”
伴随青奥会的结束,南京的一些树木也走完了短暂的“树生”。有市民反映,没想到绿化带里很多新栽的树都枯死了。而一名工人对此质疑说,这完全是反季节栽植造成的。对此,官方回应称,两条道路枯亡苗木共97棵,成活率达98.6%,符合国家相关规范中成活率达95%以上的要求。对此,你怎么看?
(参与热点话题讨论,请关注《焦作日报》官方微博:@焦作日报)
本报记者 麻 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