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按照《中共焦作市委关于创新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经市委研究同意,昨日上午,我市在市会议中心国际厅召开市纪委全委会,听取部分党委(党组)负责人述责述廉报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宏昌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组织部长王长松出席会议。
开展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工作,是市纪委在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迈出的坚实而重要的一步。会前,市纪委专门派出调研组到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地区或单位,深入了解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广泛征求了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沁阳市、温县、解放区等6家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就今年年初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及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向大会作了述责述廉报告。王宏昌对6位同志进行了现场询问质询和点评。
王宏昌在讲话中指出,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把责摆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全面责任、直接责任,而不是业务责任、额外责任、单项责任、间接责任。要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有清醒的认识,坚定政治立场,坚定必胜信心,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牵住落实好“两个责任”的“牛鼻子”,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二是工作标准要再提升。落实“两个责任”,中央、省委精神明确,市委要求具体,人民群众充满期待,要把标准定得更高一些,工作要求更严一点,实现由“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的转变,由“一点一线”到“全面覆盖”的转变。三是履责意识要再强化。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强化党的意识、责任担当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和表率示范意识,在认识上高一层、学习上深一步、实践上先一着,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行为示范,推动落实“两个责任”的严细深实。
市纪委委员、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与会人员秉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6位述责述廉对象现场进行了民主测评。市纪委将在综合衡量述责述廉、测评及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地区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情况后,对述责述廉对象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整改落实情况全程跟踪、督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