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大学一名大四学生小李遇到一件寒心事儿:“我好心把一位受伤的老人送到医院,将我勤工俭学挣的钱垫付给他当医药费,到头来,当事人不还钱不说,还不念我的好!”对此,郑州市骨科医院急救中心的医护人员也予以证实。据记者了解,小李多次打电话要钱,伤者老罗不是不接电话,就是拖着不给。
【观点1+1】
@亲比恒之:助人为乐是好事,可伤者辜负了这片善心,现代社会的“雷锋”又该何去何从?假如某一天自己摔倒在地,需要路人帮助,会不会上演小悦悦的一幕呢?
@黎明之平:这个社会还是好心人多。好心人做好事反遭讹诈,笔者为小李喊冤。这个社会需要公平和正义,像老罗这样的行为应该受到全社会的谴责!
@孙友祥815:卸磨杀驴,善举不值!即使有第三方责任,也不能如此举动,道德诚信在这位老人身上踪影全无。
@蔡甸王启东:如在沟通后仍无结果,大学生可走法律程序,起诉这位耍赖的老人。
@李航帆:按正常逻辑,老人没讹诈小李就说明老人在心里承认了小李的行为。个人感觉老人反常行为的背后应该有难言之隐。希望媒体记者或志愿者能够对此事实地调查,如果老人确实是忘恩负义之辈,再进行谴责,甚至走法律途径也为时不晚。
@金卫www:大学生是社会正能量的传播者,积极向社会奉献着自己的力量。但是,大学生一定要量力而行,并提高自己的自卫能力,免受伤害。同时,老人更应该有长者的样儿,给年轻人树立一个良好的榜样,如此,社会的正气才能传承下去!
@菏泽新志:此事让人感到气愤,并提醒我们,一方面,我们做好事要量力而为,有能力就帮助,没能力就协助,并且要及时留下证据,以免救人不成反受其讹;另一方面,受到别人帮助者一定要知恩图报,不要像这位老人一样忘恩负义。
@吝时工:与人为善不一定非得要求回报或者得到别人的认可,只要自己做了正确的事,就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清者自清,浊者自浊,心安理得即可。
@雨娃同学:小李遇到的事情是个例,绝大多数老人都会知恩图报。如果老人有偿还能力,小李不妨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果老人的确无力支付小李垫付的医药费,那么,见义勇为基金会等机构是否能补偿小李的经济损失呢?社会需要正能量,但不应有个人来埋单。
【下期话题】
中国式“加塞”
近日有媒体报道,为何中国人不排队?理由是在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人们感到稍一落后就可能导致失败。中国年轻一代有排队的习惯,因为他们从小享受富足生活,不太在意“蝇头小利”。而40至50岁的一代人,曾经经历过落后就会“挨打”的时代,至今仍将眼前利益摆在首位。看来,中国人普遍养成排队的习惯尚需时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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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麻 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