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石庆凯)为进一步推动各类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市环保局坚持从源头管理、转移监管、联合执法等方面入手,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
严把项目审批关。提高涉重金属等重点防控行业环境准入门槛,该局从源头把握企业危废产生情况;加大对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试生产和验收管理,逐步建立建设项目跟踪管理信息长效机制。
开展专项行动。该局通过开展危废专项检查行动,将辖区内涉危企业危废产生和处理、处置等情况排查到位,摸清企业底细,明确监察范围;核对企业信息资料,对辖区内涉危企业进行排查、登记;以抓危险废物产生源为基础,分清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从生产工艺工序分析和危险废物台账入手,分析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流向,查看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辖区内风险源隐患的最新情况;对于行动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转移流失危险废物行为。
推行“一厂一档”制度。该局在涉危企业中推行建立危险废物“一厂一档”环保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动态环保户口,将在专项行动和日常监察中掌握的企业基本情况、环评的基础资料、环境监察基础资料、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记录情况、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与执行情况、企业危险废物交换及转移申请表等内容录入专用系统,建立规范、清晰、动态的污染源管理档案,从而确保控防危险废物污染不缺漏、抓到位,让企业危废处置情况一目了然。
开展后督察工作。对于专项行动或是日常监察中要求限期整改的企业,该局做好后督查工作,通过查台账、看现场等方式检查企业是否按照要求整改到位。
把好排污申报关。该局要求危废产生企业按照要求每月申报危废产生量、处理量、贮存量,从危废处置协议、转移申请、转移联单、产生台账等资料规范危废处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