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将该公司开发的位于山阳区文成路298号“鸿城花园”小区11#、12#、13#楼在建未售部分房产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楼号房屋的业主,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到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办理预购商品房登记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焦作市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手续。
特此公告
焦作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