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豫政办 〔2011〕86号)和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豫工信企业〔2014〕434号)等有关规定,经各级监管部门的审核,拟同意焦作中小企业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沁阳市诚信担保有限公司等2家机构换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9月26日~10月1日
监督电话:3569259
焦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4年9月26日
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八不准
一、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 二、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
三、不准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 四、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
五、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 六、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
七、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 八、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