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言
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如何规划?我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包括哪些内容,如何申报?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科长张琦国。
张琦国告诉记者,科技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的职责主要是拟定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开发计划;承办与院士的联络与服务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国际科技合作的政策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及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出国科技人员及科技团组;负责对外科技宣传。焦作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包括:焦作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计划、焦作市科技创新型团队引领计划、焦作市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引领计划、焦作市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引领计划四个部分。
焦作市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学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特殊贡献者可适当放宽);在焦作境内有固定工作单位;市外人员与焦作市境内的聘用单位签订2年以上合作合同,且合同期覆盖该计划资助项目的执行期限,资助期内每年在焦作市境内从事研究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除以上规定的条件外,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者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国内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近年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技术带头人,中国专利奖获奖专利的第一发明人,国家“千人计划”、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入选者;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863”“973”、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中原学者”入选者,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省“百人计划”入选者;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第一完成人;省级院士工作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要技术负责人;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主要负责人;焦作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获得者及焦作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引进的海外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博士学位,在国外获得教授或其他相应职称,并有连续3年以上国外科研工作经历;在本学科领域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在本学科国际一流刊物上发表过有影响力的论文或拥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核心技术的重大发明(专利);国家“千人计划”、省“百人计划”入选者。
焦作市科技创新型团队引领计划申报条件:创新团队的学科方向应是我市优先发展的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团队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中处于优势地位,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一般以国家或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等为依托;创新团队应承担过相当于国家、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焦作市重大科技专项等项目,并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持续发展能力;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具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原则上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符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请者的条件;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有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总体规模不少于10人(全职全时人员),团队成员能保证投入到共同承担研究项目所需的时间和精力。
焦作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限以当年度正式通知为准。申请者须按申报通知规定的内容认真填写《焦作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申请书》和提交有关附件材料,通过所在单位或聘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后报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单位直接将申报材料报管委会办公室。
温馨提醒:服务窗口为市行政服务大厅二楼综合服务窗口。受理时间为每周一。服务电话3569833,监督电话3568555。人才开发与对外合作科地址:市人民路899号阳光大厦四楼(西)409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