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10月9日电(记者宋晓东)河南省政府8日公布的《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提出,从明年起,河南省政府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实施考核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将纳入主要指标,不合格将实施“一票否决”。
“蓝天工程”考核指标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两方面。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以各市、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其中PM2.5将从明年起实施考核;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控制管理、燃煤小锅炉整治等10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