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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狠抓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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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建局狠抓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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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赵向东、吉东风、王坤)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管理是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完善城市功能,改善特殊群众生活条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狠抓城市人行道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实实在在提高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最大限度让他们享受党的惠民政策带来的成果和实惠。截至目前,市区主要街道共铺设盲道211公里,占城市道路总长度的90%以上。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赵长占介绍,我市城市道路的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自2001年创建国家旅游城市开始,考虑到残疾人出行的需要,在主干路的人行道改造和新建道路时,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在人行道中增设盲道。按照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标准要求,通过十余年的建设改造,我市已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在市政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中,市住建局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民众”的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关爱弱势群体、保障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根据城市道路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的有关要求,不断加强城市人行道无障碍设施改造和管理,切实保证残疾人、老年人、儿童等社会特殊群体的出行方便,改善其生活空间。

  该局认真贯彻国家住建部《关于贯彻实施〈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下称《规定》),明确规定全市新建、改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

  该局明确要求,对未执行《规定》的工程不得验收,强化督导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强令进行整改。2001年至今,我市加强对民主路、解放路、丰收路、站前路、塔南路、山阳路等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和人民路、龙源路、文汇路、中原路、映湖路、丰收路等城市道路新建工程的日常监督检查,要求工程均按《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建设,满足残疾人出行需要。

  同时,该局还狠抓源头,把好设计审查关。该局对我市施工图审查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对审查中发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设计的,坚决要求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直至符合《规定》为止。

  “与标准化城市相比,我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问题表现为,在无障碍设施的维护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盲道破损和被占用的现象比较突出,尤其是机动车占用人行道现象十分严重。”赵长占说,下一步,市住建局一方面建议市政府建立健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范性文件,确保无障碍设施的维护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把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纳入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另一面建立我市无障碍设施管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多种途径,加强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大对已建无障碍设施的监管力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提出问题及改进意见;积极配合城管局、交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的现象进行整顿,确保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为广大市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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