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消费者在接受金融服务和购买金融产品时,享有公平交易权、知情权、选择权、投诉权、隐私权、受教育权等权利。从近年来的金融消费纠纷诉讼看,当前面临的最突出、最迫切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知情权受到侵犯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产品或所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金融经营单位负有为金融消费者提供真实知识或信息的义务。但个别金融机构在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往往忽视甚至不向消费者进行相关提示。
二、自由选择权受到侵犯
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在向金融消费者提供服务时,自定规避风险和违反自由选择的条款。如一些基层银行在贷款时要求金融消费者同时投保财产保险或人身意外伤害险,贷款利率一浮到顶等,不给金融消费者留任何协商余地。
三、金融服务权受到侵犯
一些基层银行机构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金融消费者,不分青红皂白一律予以拒贷;对基层营业网点,不经告示、听证或征求周围金融消费者意见随意撤销合并,不经告示随意关门停业或歇业,缩短营业时间,随意拒办某种业务,剥夺消费者的金融服务权。⑨
(广东发展银行焦作分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