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孟州管理部在办理业务时,阻止一起冒用别人姓名代替面签公积金贷款合同的事件。
孟州某医院职工杨某向孟州管理部递交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齐全后,工作人员按程序进行了输机、扫描、审批。在进行到面签环节时,需要杨某夫妻带身份证前来办理面签手续,但工作人员发现,和杨某一起前来的“杨某爱人”和身份证上的照片相貌特征有差异。根据规定,工作人员当场对其进行了信息提问及核对,让其报出联系电话和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还询问了其他几个相关问题,“杨某爱人”回答基本正确。但职业的敏感让工作人员仍不能放下心中的疑虑,当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时,杨某情绪开始激动,语言也开始过激。为防止事态进一步发展,孟州管理部主任同意先为他们办理面签业务。
第二天,孟州管理部工作人员来到杨某爱人所在单位进行调查,通过与杨某爱人所在单位领导、同事核实,杨某爱人与当天和杨某一起到管理部办理面签手续的女士不是同一个人。于是,孟州管理部再次致电通知杨某,要求其带妻子本人一起到管理部,再次进行面签。由于个中原因,杨某放弃了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正是孟州管理部工作人员认真细心严谨的工作态度,才成功阻止了这起冒名顶替骗取公积金贷款事件。该管理部负责人介绍,虽然杨某购房贷款事实存在,相关手续也齐备,但是杨某无论什么缘由隐瞒其爱人申请贷款对今后的公积金还款仍构成潜在的风险,管理部决不允许任何一丝一毫的风险存在。在今后的工作中,管理部将一如既往地把好住房公积金使用关口,杜绝骗取、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事件发生,确保每一笔信贷资金的安全。
本报记者 丰舒潍
本报通讯员 郎 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