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王先生
问题陈述:我是中站区一家企业的经理,想咨询一下,如果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应该怎样补缴?
行动记者:麻 酩
行动结果:针对王先生提出的问题,记者近日采访了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实施前,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形成的欠费,在补缴本金的同时应按照对应缴费年度的记账利率加收利息,不再收取滞纳金,利息以复利计算;《社会保险法》实施后,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