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香炉生紫烟,李白进了烤鸭店,口水流了三千尺,一摸兜里没有钱。”……日前,常州市民张女士在女儿阅读的课外读物中发现了这样一段文字,而且这本书还是当地教育部门推荐的“好书”。她认为这本书内容恶俗,会误导孩子,教育部门推荐这样的书籍实在不应该。对此,教育部门和出版商回应,结合语境阅读并无不妥,这是一本适合亲子阅读的书籍。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小煜2009:既然是教育部门推荐的“好书”,那他们当然不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而出版商称“好书”没问题,更是“在商言商”,理所当然。问题是好书的鉴定标准是什么?教育部门可以随便界定并向学校推广吗?其实,好书的界定标准要以学生和家长的意见为主,至少他们应该有足够的发言权。
@zi色feng铃:是否适合孩子阅读,读者最有发言权。教育部门和出版商的解释很苍白,这样反倒给公众“越描越黑”的感受。“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他们的解释若是真能经得住推敲,就让读者评议评议吧!
@爱苇之人:出版商误人子弟,教育部门为其开脱,两者可能有利益勾结,请上级教育部门仔细审查。学生读物一定要严格审查,还孩子洁净的思想空间,杜绝广告和恶俗之风。
@西瓜豆酱:唐诗宋词是中华民族的经典。之所以有人恶搞经典,不外乎哗众取宠、博人眼球,更直接一点说就是为利驱使。
@菏泽新志:孩子们在小学阶段的阅读尚处于知识的基本塑造期,不是什么书都能让他们接触的。名著能够让孩子们感知到真善美。而过于观念超前,甚至是肆意篡改古文的书籍恐怕只会误人子弟。所以,教育部门为孩子们选择课本内容很重要,专家的意见只是参考,书本内容与学生的实际情况结合才是好书。
@初时点默:教育部门可以让孩子阅读到更加多元化的书籍,但要保证推荐的书籍内容必须积极健康。作为父母,则需要对自己孩子的阅读选择给予合理的引导,促使孩子的身心能够健康成长。
@往事随风wg:我刚才读了此段文字,虽然格调不高,但让孩子阅读一下也并无不妥,何必过度指责呢?
@北宁老头儿:教育部门和出版商切勿为追求诗句押韵而使内容“越位”,随意篡改古诗,不仅对古人有失恭敬,也损害了自身的社会形象。此外,教育部门应对儿童读物严格筛选,提高“好书”的门槛,勿让随意涂鸦的语言污染了孩子天真无邪的心灵。
【下期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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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麻 酩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