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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走在全省公交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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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走在全省公交行业前列
——我市创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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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詹长松

  本报通讯员 景 捷

  1995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开通了公交无人售票线路;

  2002年,继省会郑州之后,我市在全省第二家实现了公交IC卡电子结算;

  2012年,我市对公交IC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全省第一家实现了手机刷卡乘坐公交……

  2014年10月8日,从河南省交通厅传来喜讯,我市正式被确定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城市之一。

  “这一个个‘率先’‘第一’的背后,是市委、市政府对公交事业的大力支持,是全体公交战线同人无私的拼搏奉献。”市公交总公司总经理杨耀辉感慨地说,“被确定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这意味着以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将成为我市未来城市发展的主基调。”

  公共交通作为城市经济和民众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基础性设施之一,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大力发展公交,对于改善群众出行条件、减轻城市拥堵、提升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绿色、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长久以来,我市十分重视公共交通事业的发展,早在2007年就出台了《焦作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为我市公交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同时,我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2010年,市财政对公交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由每年35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2013年一次提高至700万元。近5年来,公交场站建设资金从无到有,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达1200万元,公交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与此同时,我市减免了公共交通企业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落实了国家成品油价格补贴、购车财政补贴和旧车更新补贴,保障了公交事业的健康发展。

  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扶持下,截至目前,我市城区拥有公共交通运营线路42条,线路总长度690公里,公交运营车辆707辆,投入使用公交场站8处,占地面积14.16万平方米。2013年,全市公共汽车共完成运营里程3880万公里,运送乘客超过1亿人次。

  2014年2月,省交通厅下发《关于印发河南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推进我市持续转型发展、加快美丽焦作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围绕省交通厅提出的“乘客更满意、设施更完善、管理更科学、运营更安全”的总体创建目标,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文深任组长的创建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姜继鼎,主管副市长胡小平担任副组长,市交通、财政、发改、住建、国土、规划、公安、城管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大力支持公交事业发展,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为顺利完成创建任务,市创建办紧紧围绕考核指标,高标准编制并提交了《焦作市人民政府申请报告》《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报告》和《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方案》等创建申报材料,决定从2014年至2016年,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创建活动,全力争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

  杨耀辉介绍,此次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采取先创建后验收,需连续三年通过省级验收,方可被授予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目前,我市只是成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城市,要想成为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还任重道远。

  “下一步,市公交总公司将本着对群众、对城市、对未来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落实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部署,积极推进顶层设计、内部提升和外部协调三大建设,切实抓好一体化交通走廊建设、火车站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公交停保场规划建设、公交智能系统扩建升级、车辆装备上档升级、城市绿道建设、公交运营、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公交服务管理、安全应急保障十项工作,积极落实组织、用地、资金、路权四大保障措施,全面加快公交事业发展,努力为全省公交优先战略的实施作贡献、当示范。”杨耀辉信心满满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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