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郑芳)近日,市地税局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初步引入公职律师工作制度,该局政策法规科科长曹胜新成为该局首位公职律师。
公职律师是具有司法部颁发的律师资格证或司法资格证,供职于政府职能部门,具有国家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被司法部门颁发公职律师工作证的人员。该局公职律师的职责是:办理涉及地税的法律事务,履行为地税行政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参与地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和重大税务案件的讨论,代理地税参加诉讼、仲裁活动和相关法律事务。
该局建立公职律师制度,不仅填补了地税系统律师执业空白,而且对于发挥法律服务工作对政府职能部门和税务干部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促进税务机关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具有重要意义。
引入公职律师制度后,该局将吸收更多的具有国家公务员和律师双重身份、政治业务素质高的人员,成立焦作市地方税务局公职律师工作室,从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强化法律监督税收执法行为、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