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2013)山民三金初字第00006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屈红领所有的位于武陟县龙源镇沁河路西段北侧孙庄村经4路9街20号的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http://sf.taobao.com人民法院拍卖网、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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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