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笔者认为,我市城管部门作为城市管理的主管部门,积极打造“五个城管”建设,并把“法制城管”建设放在第一位,彰显了依法管理城市的理念,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理念合拍。对此,笔者要为他们点个赞。
当前,城市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形势越来越复杂。为持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打造畅通、宜居、文明的城市生活环境,我市城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特别提出要打造“法制城管、服务城管、百姓城管、科技城管、和谐城管”队伍,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面对广大商贩积极进行说服教育,较好地提升了城管队伍形象,促进了执法水平的提升。另外,根据群众的诉求,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在不影响交通和市容的前提下,在部分路段划出一片区域,定时向商贩开放,既满足商贩们的利益,又服务了民生。
长期以来,城管的负面新闻很多,给人民群众留下了许多不好的印象。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在城管这支庞大的执法队伍中,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执法人员粗暴执法;另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并没有针对城市管理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不少城市的城管部门只能按照部门规章或是借助于其他法律进行执法,这就导致了城管在执法中的尴尬。
在城市管理工作中,无论是环卫管理、行政审批,还是整治市容市貌、户外广告执法、建筑垃圾等都必须于法有据,依法进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论断,为城管执法有据可依提供了出路,更为我市城管部门的“法制城管”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基础。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不管是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还是地方立法权扩展到设区的市,都将对我市城管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