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纠纷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大力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调解领域不断拓展,调解质量不断提高,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广大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心系群众,以自己的辛劳和汗水换来了社会安全稳定、人民安居乐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新的形势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规范化建设、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意见》的出台实施,将对更好地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和优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保障和支持。
为大力宣传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焦作日报社、焦作市司法局精心策划一期人民调解专刊,旨在进一步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不断提升化解矛盾、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为转型示范市建设和美丽焦作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