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赵志宏
在博爱县清化镇各村街,当地群众中广为流传着“有矛盾纠纷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有法律疑惑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咨询、有法律需求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帮助”。这充分表明了群众对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依赖和信任。
深入一线 靠前调解
工作中,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深入基层、贴近群众,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确保社情民意在一线收集、矛盾纠纷在一线调处、群众诉求在一线解决。5月12日,建筑包工头李某在清化镇二街王某家盖房时,不慎从7米高的墙上摔下导致身亡,死者家属纠集百余人到王某家“奔丧”,要求赔偿,双方情绪几近失控,群体械斗态势一触即发。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调解员立即赶到事发现场,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并通过连续作战,召集双方反复协商,经过调解员的努力,最终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成调解协议,并通过了县人民法院的司法确认,一场因施工引发的死亡赔偿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主动参谋 当好助手
清化镇作为博爱县的老城区,宅基地纠纷日益增加、历史遗留问题多,是镇党委、镇政府的“老大难”问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出主意、想办法,努力当好参谋助手,组织人员专门对辖区的宅基地纠纷进行深入调研,并认真学习《城乡规划法》,查找纠纷的深层次原因和解决的办法,形成书面报告,提出了合理化建议。镇政府采纳了调委会建议后作出新的决策和部署,从2012年开始,没有发生一起新的宅基地规划建房纠纷。针对农村干部因法律知识欠缺,在经济纠纷中经常导致村集体受损这一现象,镇调委会向镇政府提出要加强合同管理、集体经济合同必须经调委会把关的建议。镇政府采纳该建议后,辖区各村没有发生一起因新签合同发生纠纷,有效避免和减少了村集体的经济损失。
调普结合 提高效率
实践中,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将法制宣传融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也提高了矛盾纠纷的调成率。近年来,因工伤、医疗、交通等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日益增多,处理难度大。清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涉及人身侵权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计算方法、依据标准进行梳理,编印成册,在镇机关和各村街广泛散发,开展有针对性地宣传,使辖区广大干部群众都清楚赔偿依据什么标准、怎样计算。一旦纠纷发生,双方将很快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意见。从2011年至今,该镇调委会先后调成交通事故人身侵权赔偿纠纷405起、医疗纠纷22起、工伤赔偿纠纷17起,收到了“调解一起、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