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燕)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要求,自今年10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连日来,新区地税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政策落实,确保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工作有序开展。
该局组织基层税收管理人员学习新政策,吃透、理解并掌握新政策,确保国家免税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为新政策实施打好基础;利用在办税服务厅滚动屏播放政策调整相关内容,在外部网站发布信息,在《新区办税服务指南》上刊发政策内容,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调整的意义;组织各基层单位深入了解纳税人的经营情况,对未达起征点的小微企业营业税纳税人进行梳理,准确掌握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的户数及税额变化情况,做好税收分析和预测。
同时,该局做好后续管理工作,参照不达点个体工商户管理办法,积极采集起征临界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等相关信息,建立动态管理档案,进行科学分析和动态监控,强化后续管理,确保优惠政策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