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1月10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
自成立以来,特别是在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为固定机制以来,APEC秉持求同存异、开放包容的合作理念,与时俱进,在加强经济技术合作、促进区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方面不断取得进展,在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推动全球和地区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其主要历史成果表现在:
APEC精神:1993年11月,美国西雅图首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承诺深化亚太大家庭“开放和伙伴的精神”。这是APEC精神首次登场,其后它不断丰富,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开放、渐进、自愿、协商、发展、互利和共同利益”。
“APEC方式”:1996年11月,菲律宾苏比克会议通过《马尼拉行动计划》,批准APEC首个加强经济技术合作的指导性文件《经济技术合作原则框架宣言》,并使工商界成为APEC发展进程中的正式伙伴。在本次会议上,以“自主自愿、协商一致、承认多样性与灵活性”为主要原则的“APEC方式”得到了确认。
商务旅行卡:1999年9月,新西兰奥克兰会议提出了发达成员在2005年、发展中成员在2010年实现无纸化贸易的目标,批准了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
《上海共识》:2001年10月,上海会议通过《上海共识》,进一步明确实现“茂物目标”的战略,承诺在2006年前将交易成本削减5%。
“釜山路线图”:2005年11月,韩国釜山会议制订了旨在实现“茂物目标”的“釜山路线图”计划,呼吁各成员在对“上海目标”进行积极评估的基础上,在2010年前,将APEC地区的贸易交易成本再削减5%。
《利马宣言》:2008年11月,秘鲁利马会议发表《利马宣言》,承诺继续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议程,通过推进“茂物目标”促进增长和发展。宣言强调,各成员采取的单边改革措施应与双边、区域以及多边自由化相结合,以实现亚太地区自由开放的贸易投资目标。
“横滨愿景”:2010年11月,日本横滨会议发表了《领导人宣言》,通过了《领导人关于茂物目标审评的政治声明》《领导人增长战略》《建立亚太自由贸易区的可能途径》3个成果文件,绘制横滨愿景,为金融危机后亚太地区发展指明了新方向,确定了新指针,描绘了新蓝图。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