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许大志、娄琪)今年年初以来,示范区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紧迫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大力实施各项惠民工程,加大社会保障投入力度,惠及广大城乡居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发放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示范区为25家用人单位发放社会保险补贴121.29万元,补贴辖区农民774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辖区农民;对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资金每人每年2090元;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保补贴36.7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93个,安排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近转移就业。
明确重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示范区采用先进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集认证系统,提高信息采集效率及准确性,方便群众参保登记;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四不出村”工程,安装转账电话110部,让村民足不出村领取养老金。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参保人数81198人,城乡居民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社会化发放率100%,全年累计发放城乡居民养老金1460.57万元。
围绕民生,失地农民养老补贴全覆盖。示范区组织人社局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区实施养老补贴制度,截至今年10月底,享受农村养老补贴人员有19387人,累计发放1963.61万元,实现60岁以上农民养老补贴全覆盖。
适时提高失业金标准,充分发挥失业金保障生活的杠杆作用。今年7月,示范区按照政策提高354名失业人员的失业金标准,从每月992元提高到1120元,累计发放失业金232万元,保障了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加强政策宣传,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示范区开展了劳动合同签订及建设领域规范用工管理专项检查,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帮助广大劳动者增强维权意识;举办了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月活动,大力推进建筑领域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建立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动企业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加大对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全区共发放宣传资料5500余份,接受400余人次的现场咨询投诉,处理300余起举报投诉案件,涉及金额5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