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王莉莉
随着城镇化发展步伐加快,大批农村青壮年纷纷涌入城市,使处于成长关键期的农村儿童脱离了父母的直接监护,形成了一个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针对这一现状,武陟县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探索留守儿童维权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全方位、多角度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让留守儿童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温暖。
绿色通道,传递司法温暖
“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法院积极开辟绿色诉讼通道,做到优先立案、优先排期、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武陟县法院院长杨永康说。
2014年6月的一天,在该院审判庭内,当法官宣判完毕后,被告席上的王燕(化名)站起来激动地说:“谢谢你们,今后我一定好好待孩子,让她快乐、健康成长。”
李刚(化名)与王燕2000年经人介绍相识,婚后生育一子一女。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出现矛盾纠纷,加之李刚长时间在外打工,夫妻感情出现裂痕,甚至为抢夺孩子抚养权大打出手。2014年6月,李刚向法院起诉,要求与王燕离婚。审理本案时,主审法官了解到,由于李刚长年在外打工,两个孩子属于留守儿童,且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关乎孩子的切身权益,当即决定按照对“三留守”人员特设的绿色通道进行审理。主审法官对该案进行多次调解,但李刚和王燕都想要两个孩子的抚养权。由于调解未果,法院从选择对孩子成长最有利方式出发,并兼顾父母和孩子的共同利益,判决男孩归李刚抚养,女孩归王燕抚养。李刚和王燕对法院的判决都很满意。
对涉及留守儿童利益的案件,该院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判、优先结案,特别是对急需治疗费的赔偿案件和急需生活、学习等费用的抚育费案件,做到随到随立,依法能适用简易程序的优先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开庭,尽快合议,从快办结;对性侵留守女童的刑事犯罪,对以农村留守人员为侵害对象的拐卖、伤害、绑架等暴力犯罪,做到依法快审重判,严惩犯罪分子,并协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建立对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处理的“司法一条龙”体系,为案件及时、有效处理提供可靠保障,切实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对实施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年幼的留守儿童等行为的,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加大依法处理力度,真正消除留守儿童生活中的后顾之忧;对涉及留守儿童利益的案件,该院在执行工作中,优先安排人力、物力,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确保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能动司法,为留守儿童点亮希望
该院在审理涉及留守儿童的抚养、监护、教育等案件过程中,只要符合巡回审判条件,一律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开庭审理,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另外,对涉及留守儿童的案件巡回审理之余,对留守儿童的家庭生活情况进行登记,如有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及时提供帮助;如有矛盾纠纷苗头的,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提前介入调解。
该院对留守儿童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并在全县189所中小学实现“一校一法官”的目标,精心挑选97名干警组成法制辅导员队伍,协助学校开设法制课程,通过模拟法庭、以案说法、上法制课等形式,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制教育。
“我们主动延伸司法服务,由院领导带头,全体干警参与,主动深入农村、中小学和留守儿童的生活地点,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协调解决。”杨永康说。
今年5月14日,该院青年法官张小亮为武陟县西陶镇天乐小学的留守儿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增强了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为构筑留守儿童自我保护防线打下了坚实基础。为了让孩子们能够听得懂、记得深,张小亮以案说法、以情感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形象、生动地给孩子们讲解了什么是法律,以及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该校一名老师听后深有感触地说:“讲课的内容让我受益匪浅,我切实感受到了知法、懂法的重要性,对学生们的法制教育我也有了新的认识。”
爱心帮扶,全程关爱留守儿童
该县后高村的刘智吉,其儿子和儿媳长年在合肥打工,一年最多回来两次,留下两个年幼的孩子,女孩9岁,男孩7岁。该院副院长张永庆为他们送去了学习用品,还询问了两个孩子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勉励他们要多读书、多学知识,将来成为社会有用之才。
该院加强与妇联、教育、民政、共青团等部门的沟通协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形成替留守儿童维权的合力。对留守儿童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建立留守儿童成长信息库,记录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留守原因、家长联系电话、临时监护人状况、学生主要表现等情况,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并随时留意掌控其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各职能部门给予其帮助,全程进行关爱。
该院结合推行“法官村长”“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实施了“一对一”帮扶计划,由8个党组成员和19个部门负责人对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帮扶,定期与留守儿童亲情通话,关注孩子们的生活、学习以及思想动态,及时纠正其思想和行为方面出现的偏差,并根据留守儿童的特殊心理特点进行法制辅导,增强他们的自我防范意识,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