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9时,53岁的王冬青走进了人民路和塔南路交叉口东北角的爱心献血屋,进行她人生第一次的无偿献血。录入信息、量血压、化验血液……经过体检,王冬青一切指标合格,成功捐献了400毫升全血。
王冬青是解放区王褚街道东王褚村人。53岁了,缘何现在来进行无偿献血?
原来,这不仅仅是王冬青心血来潮的一次举动,是她实现埋在心底的一个愿望的举动。王冬青有个24岁的女儿,名字叫陈艳丽。陈艳丽是一名无偿献血的爱心人士,王冬青没想到女儿无意中的爱心之举也让家人受益。原来,王冬青的丈夫曾经患病住院,急需用血。当时王冬青心急如焚,生怕因为没有足够的血液而耽误丈夫的病情。后来,医院不仅调来充足的血液,而且还按照陈艳丽的献血量,等量免费让王冬青的丈夫用血。这样一来,不仅减轻了家里的经济负担,而且保证了王冬青丈夫的用血量。
按照有关规定,居民无偿献血,献血者本人和家属将得到回报。献血者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临床需要用血时,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10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作为献血者的家庭成员(指献血者的配偶、献血者与配偶双方的父母、献血者的子女和子女的配偶),可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这件事深深地烙进了王冬青的脑海,进行无偿献血成了她的一个心愿。
“有的亲戚听说我准备参加无偿献血,担心我年龄大了,怕影响身体健康,劝我别参加了。”王冬青说。对此,王冬青特意进行了咨询: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版《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指出,国家提倡献血的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我才53岁,还能无偿献血好几年呢。”王冬青乐呵呵地说,“我能体会病人急需用血的心情,我们曾经得到过别人的帮助,我也要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这也是王冬青坚决进行无偿献血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呀,无偿献血者用自己的血液延续、挽救了他人的生命,使心灵得到慰藉,使人生更加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