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安全经纬丨法制时空 上一版3  4下一版
召开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座谈会
生命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安全法律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创新形式宣传新《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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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审委会工作改革
中站警方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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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防范宣传进社区活动
通过省检察院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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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站警方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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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高小豹)“张某某无证驾驶、肇事逃逸,酿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惨不忍睹。”11月19日,市公安局中站派出所交管巡防大队大队长冯志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11月7日4时56分,民警接到“110”指令:在丰收路中站段与怡光路交叉口西10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老太太躺在路上,一辆电动三轮车被撞后解体。

  警情就是命令。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老太太躺在路中央,头部鲜血流到了地上;一辆电动三轮车的车体和车厢分离,肇事车辆已无踪影。现场120急救人员经诊断,发现老太太已经死亡。

  由于案情重大,市公安交警支队决定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

  通过对现场进一步勘察,民警发现一小块货车保险杠碎片。11月7日12时许,民警通过调看监控录像查明,7日4时50分至5时通过丰收路沿线及事故现场周边监控点的车辆共38辆。但由于案发时段为凌晨,照明不足,大部分监控录像不能辨别车辆类型,民警没有发现有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辆。

  11月8日8时,专案组民警分赴我市博爱、孟州、沁阳和新乡的辉县、获嘉等地排查嫌疑车辆。11月9日10时,民警赶到沁阳市某运输公司排查时,发现在案发时段通过现场的两辆红色解放牌半挂车(张某和李某共同所有)。当民警分头询问车主张某和李某时,两人所说内容矛盾,且张某神色慌张,说话支支吾吾,还不停抽烟。民警认为两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在沁阳警方的协助下,将张某、李某两人带回中站进行突击讯问。

  经过3个多小时的突击讯问,车主张某如实交代了案发经过:11月7日凌晨,其儿子张某某驾驶该半挂车途经丰收路中站段某村时,因躲闪不及,与一老太太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因无证驾驶,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张某某遂驾车逃离现场,现正在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拉煤。

  11月9日15时,专案组民警奔赴陵川,伺机抓捕张某某。民警到达陵川后,经过摸排,在一小煤窑发现了正在装煤的张某某。17时30分,张某某被专案组民警抓获。

  经就地突审,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交代,肇事逃逸车辆已于一个多小时前装煤后返回焦作。11月9日17时50分,专案组民警在博爱县柏山镇将该车截获。后经专案组事故民警分析比对,现场遗留的保险杠碎片与该车保险杠残缺处相吻合,并发现该车左前侧挡泥板有碰撞、刮擦的痕迹,证实该车为肇事逃逸车辆。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对其肇事逃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中站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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