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问:确定村两委成员候选人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确定村两委成员候选人或竞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文化和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身体健康。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因触犯刑律受到过法律制裁而现实表现不好的或正在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社会影响较坏的;2.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过邪教组织或从事过地下宗教活动,经教育拒不悔改,社会影响、危害较大的;3.道德品质低劣,欺压群众、横行霸道、参与黑恶势力,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4.采取欺骗、煽动、威胁、蛊惑群众,非法串联拉选票或以种种手段操纵、阻挠、破坏选举的;5.违反信访规定,带头组织、煽动、参与集体上访,长期无理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6.拉帮结派、横行乡里,宗族、家族思想严重,处处考虑宗族、家族利益的;7.上届任职承诺完成较差,群众满意率较低的;8.严重违反“三资”管理制度,贪污、挪用、拖欠村集体资金和私自出借集体资金、资产,社会信誉度低的;9.严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隐瞒至今尚未处理的;10.长期在外或体弱多病,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未完待续)
本报记者 麻 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