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廉小国)今年年初以来,解放区纪委结合工作实际,用好用活相关政策,推行了“四必谈”廉政谈话制度。
该区纪委一是新任干部必谈,对于新提拔或交流到新岗位的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进行谈话,提醒党员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履行职责,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二是群众反映必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展开深入调查,在此基础上与被反映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三是重要节点必谈,在重要工作和重大工程建设中,加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村级“三资”管理等领域的廉政谈话力度,加大在腐败易多发领域的廉政谈话力度,加大对管人管钱管物等部门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力度。四是回访人员必谈,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犯了错误、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必谈,通过谈话做好受处分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帮助、教育犯错误的同志,调动积极性,通过回访教育活动,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今年年初以来,该区纪委共实施廉政谈话123人次,其中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35人次、任前廉政谈话36人次、诫勉谈话15人次、回访教育谈话3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