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推进城镇化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综合性战略举措,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国务院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河南省也出台了《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83号 )。焦作市作为城镇化水平较高的地级市,近年来在核心城市、城市组团、中心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方面进行探索,在加强计生公共服务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经验。但随着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化的推进,应高度重视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传统行政村组管理服务格局被打乱。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原来传统意义上的农村居民赖以生存的土地被逐步规划、流转或集约使用,无论是核心城市、城市组团、中心镇,还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然伴随着新的规划,住址迁移,楼房分配,原来的乡镇、村组集中居住被打乱,原来村组管理服务模式面临挑战。
“农”与“非”的户籍身份不在。随着改革开放经济发展,户口性质与工作属性、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现象已非常普遍。农民依赖土地生存并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生活特质也随着城镇化发生了质的变化,农民作为占地工进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务工或成为农业工人、自由职业者,务工性质和城市居民日趋接近,甚至同工同岗同酬。这使得依据户口性质制定的农业非农业两元制生育政策及奖励扶助等政策在执行中面临很多问题。户籍改革取消两元属性,下一步计生管理服务的政策制定、制度流程、规范标准需要重新确立。
破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难题,笔者认为要未雨绸缪,积极应对。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涉及计划生育管理的根基,计生的公共服务与每个人息息相关。建设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协调机制是前提,建立与政策规定事权相当的经费保障、队伍建设、阵地建设机制是保障。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前期筹划。在城镇化规划之初,综合本地域人口、经济、环境、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科学规划,计生部门提前介入,在拆村并点、建立中心城镇和综合社区时,计划生育管理队伍由原来村组管理为楼院长管理(或网格员管理),服务阵地需要重新规划布局建设,制定不同等级社区计划生育队伍配备、阵地建设、管理规范、拆迁过渡期管理细则等标准。各级政府要加强城镇化过程中的计划生育管理,计生部门要加强协调,积极履行城镇化过程中人口管理职能,当好参谋助手,确保做到城镇化过程中计划生育管理不失控,社区建设中计划生育管理阵地升级、队伍加强、工作规范、服务能力水平提高。
加强监管,明确责任。尽快完善制定城乡同步再生育及优先优惠政策。试点先行,建立完善与城乡户籍登记制度统一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制定政策落实新标准及细则;完善人口计划安排,加强实施情况监控,切实建立人口计划执行结果评估机制,加强人口计划执行的离任审计;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创新社会管理和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方式。